颍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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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财务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印、目标绩效管理、安全、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创建、管理、维护和服务,负责指导基层各类信息平台的综合运用。

承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及全区卫生计生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和卫生计生项目编报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规范管理;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工作。

(二)人事股

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工资福利等工作,办理退休事宜;指导、办理、申报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组织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贯彻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测;承担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相关工作。

(四)疾控保健股(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治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恐怖、中毒事件及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

拟定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五)医政医管股

组织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执业等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的贯彻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

拟订农村和社区卫生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贯彻执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改革等综合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对基本药物品种、管理、价格政策等提出建议。

(六)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健康医疗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

拟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负责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孕情监测,督促和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做好信息平台的使用;负责流动人口联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科教宣传股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等,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宣传。

(十)中医药发展服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组织实施重点中医药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参与拟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办中医药师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对名老中医医案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

联系方式:
办公室主任:宋冠华、尚晓艳
办公室电话:229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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